1992任达华《与鸭共舞》

《与鸭共舞》· 我的1992年夏日记事

(一)我叫叶德申,是个舞男

凌晨三点的九龙城寨还醒着。我在“丽宫”夜总会的洗手间对着镜子整理领结,金姐递过来的雪茄烟灰缸满到溢出来。她说:“阿申,七号房那位太太等你很久了。”

我知道她们要什么。不是肉体,是她们在丈夫那里失去的“被看见”。王太太上周趴在丝绒沙发上哭,说结婚二十年没人记住她爱喝不放糖的冻柠茶。我给她调了一杯,加多片薄荷。她走时在我西装口袋塞了卷钞票,还有张字条:“谢谢你看我。”


(二)任小姐是例外

第一次见她是在法式餐厅。她切牛排的姿势太标准,标准得像从礼仪书里撕下来的人。她是律师,来劝我别骚扰她当事人——那位说要为我离婚的陈太。

“你以为自己很特别?”她把文件推过来时,指甲剪得干干净净。

“特别廉价?”我笑。

她没笑。但收拾文件时,咖啡杯在她手腕内侧烫出一道红印。我递过去冰水毛巾。这个动作后来重复过很多次——在她输掉官司的深夜,在她父亲葬礼的雨天,在她终于卸下所有“应该”的凌晨三点。


(三)我们开始一种奇怪的同居

她说要研究“舞男生态”写报告。于是我教她认雪茄牌子,教她分辨哪些钻石是真眼泪哪些是水钻。有晚她醉醺醺问:“你爱过谁吗?”

我想起十六岁在庙街卖打火机,爱过隔壁摊患小儿麻痹的女孩。她教我认星座,说瘫痪的腿是上帝给的望远镜,让她只能抬头看天。后来她家搬走,留给我半本手抄的《星空图谱》。

任小姐听完,第一次在我面前摘了眼镜。她眼睛其实很软。


(四)血腥味混着古龙水

黑道大佬坤哥看上我,说要包月。我拒绝时他正在削苹果,水果刀停顿的瞬间,包厢温度降了三度。

那周我开始收到匿名花圈,客户接连被恐吓。任小姐查坤哥的案底查到手指被纸割伤,我给她贴创可贴时她说:“你逃吧。”

“香港就这么大。”

“那换种活法。”

我们站在她事务所落地窗前看维港夜景,她突然说:“我接了个贩毒案,被告是坤哥的对头。”

于是我们开始跳一支危险的舞——用法律条文当舞步,用证据当暗号。


(五)转折发生在雨夜

坤哥的人在我住处泼红漆那天,任小姐父亲的老友——一位退休警官出现。他扔给我一沓照片:年轻时的坤哥站在我失踪多年的父亲旁边。

原来我父亲不是跑路的赌徒,是卧底。死在1983年某艘走私船上,尸体都没找回。

“他想做个好人,”老警官点燃的烟在雨里明灭,“代价是让你以为自己是垃圾堆里长大的。”

那晚任小姐找到我时,我正把客人的名牌打火机一只只点燃扔进垃圾桶。她什么也没说,只是蹲下来,一根根吹灭那些火焰。


(六)法庭上的双人舞

开庭那天我穿上最贵的西装。坤哥在被告席眯眼看我,像看一只终于露出牙齿的狗。

任小姐的辩护词里有句话:“法律应该看见每一个人——即使他站在阴影里太久,久到忘记自己也曾被阳光照到过。”

我作证时说了父亲教我的最后一件事:如何用摩斯密码求救。他说如果将来我遇到危险,就在玻璃上敲“···—···”。1983年我在儿童院窗户上敲过整夜,没人听懂。

坤哥被判刑那刻,任小姐在桌下握住我的手。她掌心有汗。


(七)不是结局的结局

我卖掉所有名牌西装,在任小姐事务所楼下开了间咖啡店。招牌画着跳舞的鸭子和穿律师袍的女人——她抗议说“太幼稚”,却偷偷拍了照片设成手机壁纸。

偶尔有旧客路过,王太太现在离了婚在学油画,陈太的连锁美容院开到第四间。她们有时来喝杯咖啡,像老朋友。

昨天打烊后,任小姐留下加班。我上楼送三明治时,发现她睡着了,案卷摊在腿上。窗外霓虹灯把她的侧脸染成蓝色又换成红色。

我轻轻抽走文件,给她披上外套。她迷糊中抓住我手腕,呢喃了一个法律条文编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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